營改增后很多企業(yè)已經按照國稅總局公告【2014】年49號《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進行了免稅申請,同時對已以往未備案的“跨進應稅服務”申請退稅,今天RTF財稅結合案例詳述退稅實操要點。
一、案例背景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甲公司與關聯方乙公司簽訂《投資咨詢服務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行業(yè)分析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以及收集所投資企業(yè)的財務和經營狀況資料”,并根據合同約定的金額向乙公司收取服務費。企業(yè)認為該合同為咨詢服務合同,可向稅務局申請跨境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免稅同時申請以前年度的稅金退還。
二、稅務機關的質疑
投資咨詢未明確屬于營改增的鑒證咨詢服務故第一輪申請被駁回;
合同中對服務的描述過于籠統(tǒng),需要提供確切的描述并附上服務成果報告以證實服務的真實性;
關于合同報價需提供合理性說明以及季度報價的差異原因。
三、RTF財稅專家處理方法
在第一輪申請被駁回后與稅務機關的審批人員進行座談,詳述甲公司提供的服務實質為財務,法律方面的盡職調查服務并提交服務成果報告;
從營改增的范疇和營改增之后的跨境服務免稅中,特別明確了哪些服務可以免稅,哪些服務不能免稅;
爭取到第二輪申請資格后修改合同并對服務內容進行細化,草擬各類情況說明;
(投資行為可能涉及前期的商業(yè)環(huán)境、財務環(huán)境、法律環(huán)境的調研,以及被投資公司的財務、法務的合規(guī)性盡職調查,這些服務是營改增服務中財務咨詢和法律咨詢的常見的服務范疇。RTF協(xié)助該公司將比較含糊的投資咨詢服務按其真實情況拆分成法律咨詢顧問合同、財務咨詢服務合同、稅務顧問咨詢合同,并根據其詳細的人員配備、實際成本發(fā)生、產品報告的出具等進行收入的拆分。)及時跟進每一步審批流程并及時補充資料。
四、本案結果
成功獲得免稅批復并申請到近30萬退稅款項。
RTF建議企業(yè)由于營改增有自己的用詞和用法,企業(yè)可能本質上是滿足的,但是描述卻趨于傳統(tǒng),不符合規(guī)定導致無法申請到免稅。建議企業(yè)可以進行詳細的拆分,將每類的活動按照性質和服務的情況全部完全獨立?,F將退稅流程簡要梳理如下:
首先,取得跨境服務合同的免稅備案
其次,就合同以往所繳納增值稅進行清算,取得“涉稅事項疑點問題傳遞單”和“享受跨境服務免稅政策企業(yè)核實單”
然后,提交抵退稅申請表、涉稅事項疑點問題傳遞單復印件、享受跨境服務免稅政策企業(yè)核實單復印件、書面申請(要寫清調申報和沒有進項抵扣)、退稅明細表(要添加稅票號)、增值稅免稅備案表復印件,合同復印件等資料到征收所辦理退稅。
RTF在跨境應稅服務的退、免稅項目上有著豐富的實操經驗,能夠針對您的自身情況進行診斷給出可行方案。如果您希望更深入討論文中所提及的問題對您企業(yè)的業(yè)務可能帶來的影響,可以隨時與我們取得聯系。